說起鉆石,大家的第一反應就是它能引發女人尖叫。
戴比爾斯的經典廣告“鉆石恒久遠,一顆永流傳”就像魔咒,蠱惑了全世界女人的芳心,并迫使全世界男人去買鉆石討寵。鉆石究竟是天生的寶石之王還是經過后天人為的運作,這方面的文獻不多,尤其是從資本角度解剖鉆石價值之鏈的文章少之又少,今天不妨做一個探索。
鉆石發現的軌跡
人類的各大文明,都有自己的寶石之王的概念,古代中華文明認為白玉是寶石之王,詩經時代即有君子與玉比德的傳統,到了漢代,玉已是帝王家族專供的了,帝王死后著金縷玉衣入殮。西歐文明認為琥珀是寶石之王,到了與漢同期的羅馬,琥珀也成為帝王專供,一塊極品琥珀可以換數十個壯奴。兩河流域文明以貓眼石、祖母綠為寶石,在《一千零一夜》里找不到任何關于鉆石的描述。古代美洲、非洲文明也不認識鉆石。
令人沮喪而且不爭的事實是,鉆石在古代與中華文明、西歐文明、阿拉伯文明均不搭界,在中國,它長期以來不過是瓷器匠人的工具——金剛鉆而已,充其量算是個手工業原料。古代歐洲直到14世紀,甚至沒人知道還有鉆石這回事。
在距今2500年前,也就是相當于中國的春秋時代,印度開始有組織地大規模開采和打磨鉆石,并以加工后的寶石的形式在達官顯貴中流傳。古代印度比較低調,所以,2000多年過去了,鉆石也沒有國際化。鉆石的命運,在一個叫讓·巴蒂斯特·塔凡尼爾的法國人1660年到達印度后開始變化。
塔凡尼爾一下子買了44顆大的鉆石和1122顆稍微小一點的鉆石,帶回了歐洲。塔凡尼爾的買主是當年法蘭西史上最牛的皇帝路易十四。路易十四還是東方粉絲,只要是跟東方沾邊的,他都追捧。路易十四太喜歡這些來自東方的閃閃發亮的石頭了,立馬就給這些石頭起了名字,其中一顆112克拉的他叫它“希望之鉆”。1668年,這顆“希望之鉆”被路易十四重新切割了一下,改名“法蘭西之藍”,變成了67克拉,但是更加漂亮,同時鑲到了他自己的項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