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消費的熱潮中,一直伴隨著奢侈品消費的爭議。那些喜歡奢侈品的人,寧愿忍饑耐餓擠公交也要去買一個LV。有人譏諷他們根本不懂奢侈品的精神內涵,不過是在消費“LOGO”,但他們自己卻認為,如果奢侈品沒有了LOGO,那還是奢侈品嗎?
奢侈品是什么?
洪晃認為“奢侈品是任何一件用心做出來的工藝品”。
心理咨詢師舒柳敏認為奢侈品是“非實用性、稀缺的,主要用于審美”的東西。
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教授,奢侈品專業的專家盧曉,他給奢侈品的定義中,包含了六種特性,分別是:絕對優秀的品質、高昂的價格、稀缺性和獨特性、高級美感和多級情感、悠久的歷史傳統和傳奇的品牌故事以及非功能性。
對于奢侈品的理解,每一個人都不同。即便是在奢侈品行業內部也并沒有統一的答案。正是奢侈品定義上的模糊性,讓奢侈品本身具有了很大的爭議性。
“黃金飾品、玉石書畫還能作為一種保值投資的用處。跑車游艇買來,等你放到市場去的時候,還能值多少錢?你去看看國外的當鋪中,那些破產或賭球輸掉的人,迫不得已當掉的名表,賣得很便宜!”30歲的浙商陳先生,身家豐厚,他在接受生活周刊采訪時表達了強烈的“反奢侈品”觀點,并表示自己從來沒有給妻子買過名牌包。
“我妻子每月的零花錢超過2萬,但她也不能接受去花1萬元買個包,有什么必要呢?不要說滿大街的LV、CUCCI假包橫行,即使是真包放在我們面前,我們單從審美上來看,也沒覺得它們好看啊!”
40歲的廣州商人鄭先生看到奢侈品品牌大肆從國人口袋里掏錢,也很不爽。因為他自己也要經常破財主動送客戶奢侈品包。“是為了維護客戶的需要,我本身對奢侈品一點也不感冒。這個包成本值多少錢,五六百元最多了吧,還往往連皮都不是,是人造革的材質。”鄭先生向記者表示,自己是一步步艱難游走在商海的,從小的人生信條就是“以奢為恥”,所以他反對奢侈品的消費,也反感那些所謂品牌的“吹噓”:“什么與眾不同的內在價值和象征性價值,品牌傳達的社會地位或情感價值。那都是騙小姑娘的。我們年輕時流行的夢特嬌、皮爾卡丹,現在怎么連影兒都不見了。”
實際主義的商人,考慮的第一位是“奢侈品的成本多少,是否值這個錢去買。”而這與奢侈品粉絲考慮事物的出發點完全不同。
沃夫岡·拉茨勒《奢侈帶來富足》的書中指出:奢侈品制造商也會盡力維持較低成本,避免浪費,但是關于成本的問題一般是第二位的。“名牌是要在這個產品中做到卓越和完美,而普通商品是在規定的成本范圍內考慮用什么?”即使是墨鏡,也非名牌不用的俞小姐則這么向記者解釋關于奢侈品和普通產品的不同,以及為何她追隨奢侈品牌的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