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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碑比紅包重要
朱輝(文案)
前幾年一直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小公司有“小”的好處,比如同事不太多,勾心斗角時少了許多“角”,少操許多心。另外每年才幾個人結婚,不像那些在大企業上班的,幾乎每星期都要赴喜宴、送紅包。
公司雖小,不過同事們大多是學文科的,潛移默化中受到傳統思想影響。所以偶爾有一兩個離婚后再婚的,也不敢“大鳴大放”向大家發婚宴請柬,多半會低調處理。
當然,小公司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如人員流動過快;蛟S你剛剛參加了一場婚宴,不久,那個向你發帖子的主人就跳槽了。原本計劃“以牙還牙”,早晚會讓他將你送的紅包加上“利息”還給你,突然間這種設想落了空,難免讓人心里空落落的。
“大力辭職了?上個月才喝了他的喜酒,突然就去了廣州,以后我結婚還不知道怎么通知他。”那次,一向厚道的大力讓大家頗感不快。不過他很快為自己平反了,請我們吃了一頓告別宴,破費不少。
“原本我不打算給大家發結婚請柬,不過早幾個月就說了結婚日子,如果不請同事,老板說不定會懷疑我要跳槽了。熬一個多月就可以拿到年終獎,我可不想出岔子……”大力坦誠地對我們說。原來他照常請我們“送禮”,是為了給老板放煙幕彈,以便順利拿到年終獎。
后來,我遇到了和大力差不多的情況。去年11月18日結婚,那時我已經決定辭職了。是向同事發請帖,再熬上一個多月,還是馬上走人?前者不僅在經濟上收獲大得多,而且可以享受十天帶薪婚假。最后,我還是選擇了先辭職,再去蜜月旅行,而且不向同事發請帖。接到辭職信后,老板很是驚訝,最后破例提前發給了我全額年終獎。
與紅包(無論結婚禮金、還是年終獎)相比,做人的口碑無疑重要得多。如果有所舍,才能有所得,無疑應該舍棄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