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珠寶回應稱保證單寫錯貨品名稱,并非蓄意欺騙
花了1.4萬多元買的名牌翡翠戒指,結果竟是石榴石質玉戒指。昨日上午,市民陳先生投訴稱,設在北京路某大型商場的六福珠寶柜臺出售的戒指貨不對板。對此,六福珠寶公司回應稱,石榴石質玉為半寶石,用于制造首飾,經有關部門鑒定該戒指并非假貨,具有珠寶價值。只是保證單寫錯貨品名稱,并非蓄意欺騙,并表示愿意雙倍賠償收回貨品。目前,具體情況雙方仍在進一步協商中。
石榴石只值百余元?
據陳先生介紹,今年5月28日下午5時許,他在北京路某大型商場的六福珠寶柜臺,選了一款原價1.7萬多元的翡翠戒指,并最終以8.5折共計1.4萬元的價格成交。陳先生稱,由于當時要趕著回去吃飯,匆忙付完款,在售貨員給他裝好戒指、發票、保證單、鑒定書等物品后就離開了商場。
陳先生稱,后來他把戒指送給朋友后,朋友詢問他為什么發票和保證單上注明的都是翡翠戒指,而附帶的珠寶鑒定書上卻標明是石榴石戒指。他隨即打電話向六福珠寶公司咨詢,“公司回復說都是寶石類產品,不會有任何問題。”陳先生還是不放心,就上網搜索了一下,發現石榴石和翡翠根本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按照這枚戒指的重量,石榴石質的也就100多元。”陳先生稱,為了證實自己的判斷,他拿著戒指到權威的珠寶鑒定機構進行了鑒定,結果為石榴石質。
保證單手寫之誤?
陳先生表示,六福公司北京路某大型商場柜臺出售的戒指貨不對板,他與六福公司多次交涉,對方解釋事件是因當事售貨員工作失誤造成,承諾給他退貨,但他沒同意。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六福珠寶位于北京路某大型商場內的柜臺,在等候了公司經理梁先生及其公司律師1個多小時后,對方拒絕了采訪。但在隨后六福珠寶公司提供的書面回應中,公司方面表示向陳先生出售的首飾為石榴石質玉鑲18K白色金襯鉆石戒指,經廣東省珠寶玉石及貴重金屬檢測中心出證書為“石榴石質玉戒指”,并非假貨,而且該首飾具有珠寶價值。
六福珠寶公司稱,鑒定書上的產品名稱和發票及保證書的產品名稱不符,是他們工作失誤所致,“只是保證書單手寫失誤,可能是輸入電腦時出錯,寫錯貨品名稱,當時雙方均沒有發現,并非蓄意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