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金價,在古代因為度量衡不統(tǒng)一,遠古的情況復雜。近古明清二代是十分清楚的。俞正燮《癸巳存稿》云:
《元史。食貨志》:至大三年九月鈔法,銀鈔一兩,準黃金一錢。明時則以漢例為五換,棄州(王世貞)史料筆記云:永樂五年,金一兩折鈔四百貫,銀一兩折鈔八十貫。這是明代初年的官定價格,是與大明寶鈔的兌換率。實際在商業(yè)上有漲有落,金價是浮動的。錢泳《履園叢話》中記云:顧亭林《日知錄》記明洪武八年造大明寶鈔,每鈔一貫,折銀一兩,四兩易黃金一兩。十八年后,金一兩當銀五兩。(按此換算率同俞正燮說的一樣。不過對錢數(shù)的說法不同。俞正燮所說八十貫,實際是八百文銅錢。)永樂十一年,則銀七兩五錢,萬歷中,亦只七、八換。崇禎中,已至十換。國朝康熙初年,亦不過十余換。乾隆中年,則貴至二十余換,近來(指嘉慶、道光年間)則總在十八九、二十換之間。
這里所說乾隆中年,金價貴至二十余換,可能指作成的首飾、器皿等,而一般金銀換算,如賈蓉所說,似較此為低。《清朝野史大觀》卷十二曾記有乾隆時一案例:“西峰寺案”,內(nèi)中反映出當時金價。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步軍統(tǒng)領(lǐng)綿恩奏:西山戒臺寺北西峰寺截發(fā)修行婦人,法名“了義”,俗名張李氏,順義縣人。裝神治病騙錢,由其寺中查出金六十四錠,重二百八十兩,銀二千六百兩,金鐲四只,計重八兩。據(jù)招認:
戶部員外郎恒慶(原任山西巡撫圖恩恩之子,現(xiàn)任戶部銀庫員外郎)之妻宜特莫氏,素患痰喘病癥,亦經(jīng)民婦祈禱痊愈,宜特莫氏每月給養(yǎng)瞻銀四、五十兩不等。又聽從民婦令合銀一萬七千余兩,重修石彎地方三寺。又添籌金子二百八十兩,合計共銀二萬余兩。
所說二萬余兩,最多亦不過二萬一二千,不會到二萬五千兩。已付一萬七千兩,距二萬余兩,所缺之數(shù),在三千到五千兩之間,以二百八十兩黃金補足。如以三千兩計每兩黃金不過白銀十兩七錢;如以五千兩計,則每兩折合白銀十八兩多。則接近錢泳所說的“十八九換”。而與賈蓉所說的又稍有距離,因一百兩金子等于一千八百兩白銀,則不好說是“一千多兩”了。而鳳姐說兩個項圈當三百兩,到當鋪里去當金器,那在當年是最硬氣的“當頭”,如當價只照實價低二成,則項圈實價三百六十兩,每個一百八十兩,則仍是十兩重一個。較前面所分析,項圈重量要輕五兩。不過這已是在《紅樓夢》成書近四十年后的金價了,在《紅樓夢》時代,即乾隆初年,據(jù)分析:金價應在十兩白銀以上,十五兩白銀以下,這樣比較接近真實些。以之解釋賈蓉的話和鳳姐的話,都是講得通的。
金價是不斷上漲的,即以白銀來兌,其比例也越來越高。清末華學瀾《庚子日記》十一月初八記云:魏璽亭世兄來,言由昌平州始回,黃金四兩為其鄉(xiāng)人強借二兩,其二兩易銀不及六十兩。
所謂“不及”,是說賣得便宜,然賣得便宜,也已合到三十兩換一兩,較之《紅樓夢》時代,黃金的實際價格,已增加了一倍以上。這距《紅樓夢》時代,不過一百三十年左右。再過三十多年,即一九三二年,故宮博物院標賣殘廢金器的時候,如前所引,每兩是一百零六元現(xiàn)洋,以每枚銀元“七錢二”折合,那也足要合到七十來兩白銀才能買到一兩黃金,較《紅樓夢》時代,實足上漲五倍左右,較庚子(一九○○年)時,也足足要上漲一倍多了。其故安在呢?這要請經(jīng)濟學家,貨幣學家來講出個所以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