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從古就是貴重的金屬。一般人家,婦女有點金飾,釧釵之類,這都還是常見之物;至于以黃金打造生活器皿,這就不是一般富有之家力所能及,是非豪門貴戚莫辦的了。二十年前,有一次暑假回北京,正趕上為了紀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在故宮舉辦“《紅樓夢》展覽會”,沈從文先生預先告訴我,可以去看看。我去參觀了三次,看到展出的黃金大海碗、黃金酒杯等等。各種式樣的金飾雖然見過不少,但這樣大的黃燦燦的黃金大海碗,的確是平生第一次看到,在感慨之余,覺得又豐富了我看《紅樓夢》的感性認識。不過在《紅樓夢》中,真正寫到黃金器皿的地方也還并不太多。在前八十回中,第四十回寫劉姥姥逛大觀園,鳳姐、鴛鴦作弄劉姥姥,吃飯時:
原是鳳姐和鴛鴦商議定了,單拿了一雙老年四楞象牙鑲金的筷子給劉姥姥。
第五十四回寫寧國府過年時道:擦抹幾案、金銀供器。
當地放著象鼻三足泥鰍流金琺瑯大火盆。
而這三樣金制器皿,第一種筷子是鑲嵌在象牙上的,第三種大火盆是流金琺瑯的,都不能算真金器皿,只有第二項的金供器,雖然寫得比較概括,但既稱“金供器”,那多半是黃金的,即使是九成金、八成金,也通稱為真金。所謂“供器”,是放在供桌上祭神、祭祖的器皿。一般有五供、七供之分。五供是一座香爐、一對蠟扦,一對香筒,共五件;七供則再加兩只“花插”,供佛花。在高鶚的續書中,于第一百五回,“錦衣軍查抄寧國府”時,查抄賈赦物資清單上記有不少金器皿,除去鑲金、鍍金者而外,計有:
金佛一尊……淡金盤四件,金碗六對,金搶碗八個,金匙四十把。
先把這幾宗內專名詞說清楚。“淡金”,在人民出版社的本子中有注解云:“顏色淡,成色較次的金子。”對“金搶碗”則未加注解,什么叫“金搶碗”呢?是俗話,即由碗底成直線向上叉開的那種碗,碗口很大,很淺,老年間用這種形狀的碗盛菜。現在這種形狀的碗,即使在瓷碗中也很少見了。《天水冰山錄》中在“純金器皿,盤碗”項下記有兩宗;
金素折碗三個,共金三十三兩六錢。金法藍大折碗二個,共重五十兩零六錢。
什么是“折碗”呢?我懷疑是“搶碗”之誤。另外有人說“金搶碗”就是“搶金碗”,這種說法是講不通的。因為“搶金”,“搶銀”,雖然也要用真金、真銀,也要放在坩鍋上燒煉,但那畢竟是漆器,而非純金器皿。據陶宗儀《南村輟耕錄》所載,其“槍金銀法”是這樣的:
凡器用什物,先以黑漆為地,以針刻劃,或山水樹石,或花竹翎毛……日曬后,角挑挑嵌所刻縫罅,以金薄或銀薄……鋪已施漆上……甘鍋內熔鍛,渾不走失。
據此,可見“金搶碗”不是“槍金碗”。現在讀者看所寫金器皿,已經有些光怪陸離之感,世界上真有這種事,用金子作飯碗嗎?雖然人們俗話中常有“金飯碗”的說法,而在人們的思維中,則總覺這是夸張形容的說法,客觀上不一定真有。而豈不知在封建專制社會中,兩極分化,豪門貴戚與普通百姓貧富懸殊之巨,是一般人、尤其是現代的讀者無法想象的。高鶚所寫寧國府被查抄的那分清單,那點點金器,實際還是很不相稱的。曹雪芹在第五十三回寫寧國府過年,預備賞人、給押歲錢的金錁子,一傾就是一百五十多兩黃金。而高鶚寫的查抄賈赦的物資清單,赤金首飾只一百二十三件,淡金只一百五十二兩。金碗等數目都很少,似乎在暗示是在西平王、北靜王的庇護之下,不少東西都隱匿了。不然,賈赦、鳳姐都是榮、寧兩府中極善聚斂,極為殷實的戶頭,怎么會全部金器,只和寧國府一次節賞的數字不相上下呢?因為明、清兩代豪門貴戚之家,其黃金器皿之繁多,數最之巨大,即使現在拿到國際上看,也是十分驚人的。《天水冰山錄》載查抄嚴嵩純金器皿,件數高達三千一百八十五件,重量高達一萬一千零三十三兩多,加鑲珠寶金器皿、損壞金器皿,總重量是一萬三千二百三十四兩多。如以現在國際價格每盎司八百美元計,其價值不算藝術品價值,僅以黃金重量計,也已一千零五六十萬美元了。寧國府、榮國府所抄之物,比起嚴分宜來,那真又是大巫見小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