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標識含玄機 購買要小心
日期:2008/07/12 來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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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曝光 消費者崔某消費者協會投訴,反映其在該縣某珠寶首飾行購買的白金戒指在使用不到1個月后變成黃色,懷疑不是真的白金,要求經銷商退貨,但遭拒絕。
消協受理后經調查了解到:崔某曾在經銷商處購買2件首飾,分別為白金戒指一枚、白金項鏈一枚,戒指價格為538元,項鏈為1196元,戒指在使用20天后,表面褪色發黃。商品標簽上分別注明:“白750金女戒”,“白750金項鏈”。在出現上述情況后,崔某找到經銷商要求退貨,經銷商以規格“白750金”就是18k黃金,使用后露出黃色是正常的為由不同意退貨。縣消協認為,2000年頒布的《貴金屬名規則》(GB/T11887—2000)中規定,鉑也俗稱白金,投訴商品標簽寫明的白750金,本身就標明該商品為白金制品,經銷商辯稱白750金就是18k黃金的說法不能成立,消費者要求退貨的要求合理,理應獲得支持。經縣消協調解,經銷商退還了消費者的戒指、項鏈款計1644元。
另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消息,目前市場上銷售的“18K”白金項鏈、戒指、吊墜等,大多為18K(部分產品含金量達不到18K)。其他如鈦、銀、鎳、銠、銅等金屬合成的白色金屬,屬于白色K金,并不是白金(鉑)。2000年頒布的《貴金屬名規則》(GB/T11887-2000)表明,“白金”實際是“鉑”的俗稱。白金的純度是以“HP”表示,不能用K表示,市場上“18K”黃金與其他金屬合金,雖呈白色,但沒有任何白金(鉑)成分。商家將上述產品按18K白金銷售,并有意標明白750金是一種誤導消費、欺騙消費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