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1月16日,廣州市工商局公布了2012年對廣州市各商場、超市、專賣店等銷售場所銷售的珠寶玉石鉆石貴金屬商品的質量監測情況。經檢測,有62款商品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2.3%。
廣州市工商部門共抽檢了171家珠寶企業的278款商品,對貴金屬名稱及純度、有害元素、質量(重量)、印記、標簽、鉆石凈度、鉆石顏色等項目進行了檢測。而被判定不合格的產品達62款,包括周六福珠寶的11款珠寶產品、施華洛世奇(SWAROVSKI)的兩款仿真首飾等。
在不合格產品中,主要發現珠寶玉石鉆石貴金屬商品的珠寶玉石鑒定及名稱、貴金屬名稱及純度、有害元素、質量(重量)、印記、標簽等存在質量問題。據廣州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抽檢中發現部分不合格產品將經過處理的或合成珠寶玉石標注為天然珠寶玉石或未對處理、合成屬性進行標注。如將漂白注膠處理翡翠(俗稱B貨)、漂白注膠及染色處理翡翠(俗稱B+C貨)標作天然翡翠(俗稱A貨)等。同時,素金和鑲嵌類商品存在標稱純度與實測純度差異較大,或實測重量不達標等,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消費提醒:
1.在購買珠寶玉石貴金屬商品時,應注意選擇信譽好的大型商場和品牌專賣店。
2.購買時仔細查看商品標識,包括標簽標識和其他標識物(如鑒定證書、產品保養指南、售后服務卡、購買憑證等),對標識內容與銷售人員口述內容的一致性進行確認。
3.購買時仔細查看商品的合格證,注意核對檢驗證明(鑒定證書或檢驗報告等)的內容與商品標簽的一致性,以及檢驗證明中的檢驗結論與自己購買首飾時的要求是否一致,檢測項目是否齊全等。沒有檢驗證明的商品或檢驗項目不全的商品,消費者應先委托權威檢測機構檢測后再購買。
4.購買貴金屬商品時查驗商品的印記,完整清晰的貴金屬商品印記是商品質量的保障,也是維權的重要依據。消費者可對購買的珠寶玉石貴金屬商品的重量進行復稱,以便對商品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