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鉆戒作為定情信物,要追溯到15世紀。自1477年奧地利麥克西米蘭大公(Archduke Maximilian)將一枚訂婚鉆戒送給他的法國愛人瑪莉公主(Mary of Burgundy)起,用單顆鉆石戒指“爪”住愛人的心的傳統便成為亙古不變的真理,也成為許多的年輕情侶的訂婚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