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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市場發展需要,中國海關總署日前發布了《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15號》,重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適當調整部分進口物品的完稅價格和稅率,自今年4月15日起執行。
經調整后,金銀珠寶及其制品的稅率從20%降至10%,而高檔手表和其他鐘表的稅率則分別維持在30%和20%。以上進口物品的完稅價格將另行確定。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去年6月表示,降低進口關稅政策一方面有助國家減少因代購和個人攜帶帶來的稅收流失,也能體現拉動內需的方向,有助于促進國內奢侈品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