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三月,又到了旅游旺季。不久前,邢臺市的王女士前往珠三角休假,卻是乘興而去敗興而歸,一枚3克拉大鉆戒讓她一個跟頭栽進了旅游地珠寶首飾質量欺詐的陷阱!
小小玻璃值四千
王女士的珠三角之行收獲頗豐,不僅帶回許多南方特產,更在導游引導下,在珠海一家首飾店只花4000元就買到了一枚3克拉的大鉆戒。閃亮的鉆石讓王女士目眩神迷,興奮不已。然而隨著珠海美麗的背影漸行漸遠,王女士發熱的頭腦逐漸清醒——— 普通的鉆戒即便網購都要1克拉將近1萬元,珠寶店里的名牌產品更是將近10萬元,為啥自己這枚3克拉的大鉆戒才4000元?越想心里越嘀咕,她忐忑不安地來到邢臺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要求給自己這枚鉆戒做個質量檢驗。
“您這枚鉆戒有鑒定證書嗎?”
“沒有。他們說要證書就得多加3000元,我想反正是自己戴要證書也沒用,就沒要。”
“那您有購物發票嗎?”
“也沒有。老板說發票用完了,收據是一樣的。”
經過仔細鑒定,這枚3克拉的寶貝壓根兒就不是什么鉆石,甚至連普通的鋯石(仿鉆)都不是,而是一塊真材實料的有機玻璃。
邢臺市質檢所工作人員介紹,由于王女士既無鑒定證書又無正規發票,收據上也沒有銷售公章,即便是通過維權程序,也會因證據不足和難以認定給索賠帶來諸多困難。此外,異地維權也加大了維權成本,使消費者陷入兩難境地。
旅游地珠寶問題多
近年來,各地旅游景區在開發旅游產品上下足功夫。珠寶體積小、價值高,逐漸成為越來越多商家的“搖錢樹”,各地爭相大打珠寶牌。于是,大批旅游者被帶進各色珍寶館、玉石交易市場以及珠寶生產廠,在導游和導購們的如簧巧舌下慷慨解囊。
然而,由于消費者專業鑒別能力有限,不法商家借機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牟求暴利。據質監部門介紹,在旅游地購買的珠寶首飾九成以上存在質量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種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包括黃金成色不夠、彩金含金量不足、偽造玉石鉑金、人工鉆石冒充天然鉆石、彩色玻璃充當寶石等。第二種是天價買了地攤兒貨。許多游客以為原產地一定便宜,其實珠寶已是交易全球化的商品,正常情況下各地的價格相差不會太懸殊,而旅游商店因高額回扣的原因,往往虛高標價,因此常有消費者花費數千元甚至上萬元買到只值幾百元的東西。第三種是購物發票玩貓膩。只寫項鏈、鉆戒,而表明產品本質的關鍵性詞語則往往忽略不計。還有一些涉外商家利用消費者不懂英文,用英文寫玻璃仿翡翠,中文則只寫手鐲,不表明材質,這種情況更是讓人有苦難言。
選購珠寶有講究
一是外出旅游時,如不能確定珠寶真偽最好不買。因為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出現糾紛時,應由經營者所在地相關部門管轄,如消費者返回居住地申訴,則舉證和維權都十分困難。
其次,要主動向商家索要發票和產品鑒定證書。鑒定證書格式因珠寶首飾品種不同略有差異,但一般包括檢測編號、飾品名稱、鑲嵌物在內的總重量、依據標準、飾品照片、鑒定師姓名、鑒定日期及對飾品特性的定性或定量描述,并標明鑒定機構名稱、獲準認證標志和編號。
再次,應注意首飾印記、標識與鑒定證書的一致性。印記一般打印在首飾上,包括廠家代號、純度、材料以及鑲鉆首飾主鉆石(0.1克拉以上)的質量。如沒有相關標志,消費者應要求商家在銷售憑證上注明產品名稱、成色、重量、等級、購買日期等信息,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