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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獲悉,由天津市黃金飾品協會、天津市工商聯金銀珠寶商會聯合制訂的《天津市金銀珠寶行業服務規范》即將出臺。新標準在本市原有的《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制品的售后服務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嚴格規定了飾品的質量要求和經營者銷售行為等內容,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更有利的依據。
據悉,新標準規定了貴金屬以及珠寶玉石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對飾品的質量要求,規定“金、銀、鉑飾品名稱由材料的純度、材料名稱、飾品品種構成”,其中特別要求“當采用不同材質或不同純度的貴金屬制作首飾時,材料和純度應分別標示”。在經營者行為規定中,新標準要求經營者不得用拼合珠寶玉石飾品冒充單體珠寶玉石,不得用人造、合成、再造寶石冒充天然玉石飾品,不得冒用其他經營者的品牌以及不得采取其他以次充好的行為。在服務上,經營者被規定建立飾品質量維護信譽卡,建立責任賠償制度。業內人士指出,貴金屬飾品近年來消費持續升溫,但是飾品純度等質量問題也引起了社會的強烈關注,不斷完善的管理舉措將更有利行業規范發展和消費者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