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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戒指佩戴習俗
同時佩戴數枚戒指,
在古代,戒指佩戴有等級之分,佩戴方式和數量也無規可循。從埃及出土的木乃伊棺材上的木雕女人像中,可以看到女人左手的五個手指、右手的兩個手指都戴著戒指。當時的埃及人認為左手有資格戴戒指,尤其是在無名指上戴的戒指最多。戒指用材有黃金、銀、青銅、貝殼、軟石、紫水晶等等。平民百姓還用陶土燒制成戒指,然后涂上氧化銅、藍、或綠色。在兩只手上戴很多戒指的風俗,從埃及流傳到希臘、羅馬。
在羅馬帝國時代,人們隨心所欲地戴戒指,甚至達到瘋狂的程度。不論男女除了中指其余八個手指均戴戒指,更有甚者在手指關節的上下都戴上戒指。羅馬人最初用鐵來制作戒指,后來受希臘人影響,開始用黃金做戒指。但是起初純金戒指僅供派遣國外的使者佩戴。外交官在任職地區佩戴純金戒指以顯示他們所處地位的崇高。這種規定后來放寬了,元老院議員、執政官、政府的高級官吏等有特權的人都可以戴,逐漸地,自由民,士兵等也都準許佩戴金戒指了,但改變了奴隸身份的人則只許戴銀的,奴隸則只可以戴鐵的。經過幾個世紀,到君士坦丁大帝時(公元六世紀),任何人都可以戴金戒指了。據羅馬的哲學家辛尼加(公元前一世紀)的記載,當時的元老院議員們雙手戴六個戒指,夏天和冬天佩戴戒指的重量各不相同。公元三世紀的羅馬皇帝伊拉噶巴拉斯由于瘋狂奢侈而被暗殺。他以不重復戴同一戒指而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