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切有厚重感的文字,比如劉震云比如張承志;喜歡將時尚界的各種現象各樣情緒死追到底發掘出原因結果前生今世。但對著這幾年 越來越張揚的“都市美直男”風潮,好事的我完全沒了性格,既找不到風行的合理原因,也反應不過來理論化的最終出路——大概所謂的型男,就該披著物質主義的外衣朝性別模糊的方向發展?
Metrosexual,“都會美直男”一詞大約在2004年以后被引入時尚界,特指“活于都市,自戀,肯花錢又花得起錢來令別人和自己更愛自己的男人”。最早是由同性戀學者辛普森在《獨立報》一篇名為“愛照鏡子的人來了”的文章,時至有一天,人們發現,男人穿粉色衣服,涂指甲,文身,燙發,原來也好看。由此,男人進入了一個全新的審美王國,Metrosexual升級為全球性話題。
他們,沉醉于購物、時尚服飾等過去只會令人想起女性或男同性戀者的事情;他們,渴望被觀摩注視,自我迷戀,身上永遠飄著最新上市的大牌香水味道,甚至使用睫毛膏化妝。這種新熱潮在男人界迅速蔓延并越來越無厘頭的有理化,占據了時尚雜志的大篇幅報道和探索……品男的女人們津津樂道,被品味的男人們樂在其中,時尚品牌們樂不可支的迅速圈地劃出勢力范圍,服務于各種性情的“美直男”們。男用洗面奶、沐浴露;男用衛生護墊、睫毛夾;泡泡袖和蕾絲花邊男裝……男性在時尚消費市場多了一個超級大的擴展空間。
講到這種概念,恐怕百分之九十的女人會迅速想到貝克漢姆。沒錯,小貝堪稱“都會美直男”的代表人物。他重資聘請私人發型師以便經常為自己修整發式。穿上一身頂級名牌跟維多利亞在倫敦街頭招搖,于各種時裝雜志(或者體育雜志音樂雜志甚至上文提到的同志雜志)派性感寫真。以自己的名字建立時裝品牌并代言無數的時尚用品……這一切一切,正正是“都會美直男”的標準范例。
當然,首先想起貝克漢姆是考慮到他在歐亞地區的普及和受歡迎程度,而在美加方面,很多人認為布萊德·皮特應該是代表人物。在時尚之都香港,靚老大任達華可謂通力攜手老婆活躍于時尚市場的代表人物。傳入內地之后,大多數藝人得其表而不得其門而入,僅以光鮮的外表標榜“站在時尚最前沿”,而沒有相應的修養和時尚認知能力,我自己覺得稍微好一點的要算陳坤、胡軍。
當然,立志于此的型男們要謹記,要想成為一個真正的都會美直男,除了外表的精致整潔,情感的精致整潔同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