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于不少商家一味追求設計與款式的獨特,對首飾飾品牢固性及質量的把關有所下降,更有不法商販以假充真,導致有關珠寶首飾方面的投訴居高不下,市消委會為此發布消費提示。
案例1:因為款式新而購買的手鏈,沒過多久就壞了。送去修理取回時卻發現手鏈已經“大變身”,根本不是當初看的式樣,消費者許小姐就遭遇到這樣的煩心事。今年5月2日許小姐在某珠寶專柜購買了一條3.45克的鉑金項鏈,一個多月后項鏈斷了一處,送回專柜維修。修好拿回后發現項鏈接口變黑變黃,26日許小姐將項鏈拿回專柜拋光,取回時,重量少了0.09克,即3.36克。且項鏈做工方面嚴重損壞,有3個水草花變形變小、沒切面、沒光澤、變黃,斷的接口也接反了,許小姐發現原本沒有斷的地方也接過。某專柜補償了0.09克鉑金價格42.5元,愿意更換一條同款式3.36克鉑金項鏈,但卻要求許小姐再出244.5元,對此許小姐表示不滿。
案例2:消費者鐘小姐反映,她1月3日在某珠寶柜購買了925銀項鏈一套,售價139元。結果佩戴兩周后項鏈變成了金黃色,送到國家珠寶檢測中心檢測結果顯示項鏈的成分是銅合金。
從市消委會受理投訴和咨詢的情況來看,近年來消費者對黃金珠寶首飾的投訴和咨詢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一是珠寶本身出現質量問題,主要體現在脫色、加工不精細導致項鏈手鏈斷裂或鑲嵌類飾品的鉆石(寶石)脫落。二是以假充真,主要體現在用一種珠寶玉石冒充另外一種與其外觀相似的、更為高檔的珠寶玉石,或用合成珠寶玉石冒充同類天然珠寶玉石。三是標識不規范,出售的珠寶玉石產品標識不明確,使用俗稱進行定名,如將大理石玉定名為漢白玉;貴金屬的標識不全。正確的標識應包括貴金屬的材質及含量,如18K金可以用G18K或AU750來表示,但經常發現產品上僅標注了18K或750。將玉石類產品籠統地定名為“玉”,該類產品往往是瑪瑙、蛇紋石玉、大理石玉、石英巖玉等中低檔玉石。還有個別不法企業單位利用現代技術假冒檢測機構的證書,達到一證多物或證物不符的目的,使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證。市消委會提示:購買珠寶飾品要索取發票并注明詳情。
1、珠寶飾品屬于高檔的裝飾品,選擇一家正規的店購買尤為重要,并注意貨比三家,要重點關注珠寶飾品的標識清不清楚,齊不齊全,如名稱、產地、等級、重量以及相關的證書等,如果連這些最起碼的標識都沒有,最好不要購買。
2、因為珠寶飾品技術含量比較高,特別是產地、等級一般人很難辨別,選購時最好找一位懂行的朋友協助購買,這對您的維權很有幫助。
3、購買珠寶飾品一定要索取發票,要求經銷者在發票上對所購珠寶飾品的名稱、產地、等級、重量以及相關證書的編號注明清楚。總之,經銷者對產品的介紹要與發票填寫的內容相符。
4、不要將鉑金首飾和黃金首飾同時佩戴。因為黃金質地較軟,如果互相摩擦,黃金粉末會吸附在鉑金上使鉑金變黃,影響鉑金的純凈光澤,如果頻繁佩戴鉑金飾品應該盡量每月清洗一次以保持閃亮的光澤,可用專用首飾清潔劑清洗也可自行清洗。
5、鉆石、紅寶石、藍寶石等寶石類首飾,這些寶石質地堅硬能夠承受較大的壓力,但是它們也存在共同的缺點——脆。所以這些寶石經受不了摔打、敲擊,否則會因很脆而崩落或因解理而沿解理方向產生裂紋甚至碎裂。因此,即使硬度最大的鉆石也經不起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