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廣州產業、勞動力“雙轉移”實施意見正式出臺。作為廣州市將重點轉移的附加值較低的生產加工環節,珠寶產業被列為雙轉移對象。
廣州市審議通過的《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廣州市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明確了廣東省內,以及省外各重點承接區域及其主要承接產業,提出了力爭到2012年使人均GDP增長率高于GDP增長率2個百分點左右,并將“人均GDP增長率高于GDP增長率”列為對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的考評內容。
在產業轉移方面,該《實施意見》提出廣州力爭在2012年前推進150家企業向市外有序轉移,并爭取將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打造成為省示范性產業轉移園區。在勞動力轉移方面,廣州將通過建立與產業發展相適應的勞動力培訓體系等,力爭到2012年,新增轉移本市農村勞動力25萬人,全社會非農就業比重達到80%以上。并實現全市每年培訓本市農村勞動力5萬人,統籌做好廣州地區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學生工作,幫助其提高就業能力。
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出,鼓勵工業企業以廣州為總部跨地域發展,拓展產業鏈,吸引資本、技術、人才等優質要素聚集廣州;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在整體搬遷、擴大規模的同時,把企業的地區總部、投資性公司、研發中心、采購和銷售中心等留在廣州。
根據《實施意見》,廣州將重點轉移5類產業中附加值較低的生產加工環節:一是傳統勞動密集型產業,如紡織服裝、五金、制鞋、珠寶、包裝等工業全員勞動生產率和人均利稅總額較低的企業;二是在轉入地存在主要原材料供應基地的行業,如陶瓷、水泥等建材行業,木材加工,再生金屬冶煉產品、有色金屬合金冶煉或壓鑄產品等產業;三是在轉入地存在比較成熟的產業集群或生產基地的行業,如工藝玩具、音像制品生產、食品生產等產業;四是按照《關于推進市區產業“退二進三”工作的意見》要求,列入實施范圍的影響環保類和危險化學品類搬遷企業;五是土地產出率低于《廣州市產業用地指南(2007年版)》行業均值的企業,或單位產值能耗較高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