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銘文的青銅簋
青銅器紋飾和銘文的研究是青銅器研究的重要方面,其意義除可作為分期斷代的依據之外,更重要的當在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社會文化意義,這就是我們上揭所謂“昭物”、“見情”或“象物”的具體表現。
中國古代青銅器花紋千姿百態,種類繁多,然概括之無非有兩大類,即動物象生類和幾何線紋類。后者主要用作附屬性紋飾。較有意義的是前者,而尤其是其中作為主題花紋者。動物象形類花紋主要有龍、鳥、蠶、蟬、龜、魚、象、虎以及個別鹿、兔,而龜、魚、象、虎、鹿、兔等均于商代晚期和西周初期濫觴一時之后驟然失傳。龍(蠶)鳥(鳳)和蟬則是貫穿始終的主題花紋。龍、鳳、蠶、蟬最終成為青銅器一貫始終的主題花紋,其象征意義無與倫比,先秦古籍所謂“鑄鼎象物”,所謂“昭物”、“圖物”以至于“服物”,其最根本和最終的意義至此便昭然若揭。龍、蠶、鳥(鳳)、蟬不是別的,正是“物”,方物、靈物、神物,亦即“圖騰”。因此中國青銅器花紋的社會文化意義至為明確和重要:“報本反始”、“慎終追遠”。因為“龍,水物也”,“水以龍”, “蠶為龍精”;鳳者風也,鳥者,卵之母也;而蟬則“潛蛻棄穢”,“抱樸而長吟”,“飲露恒鮮”。蛻則“有仙都羽化之靈姿”,“與萬物遷徙而不自失”。露者非他,酒醴是也。
青銅器銘文“乃銘書于王之大常”者,宗廟之器,即彝器、庸器,正乃大常之要器。《左傳·襄公十九年》:“銘其先祖功烈以示子孫,明明德而懲無禮。”《禮記·祭統》:“銘者,論譔其先祖之德善,功烈 ……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以祀其先祖者也。”銘文的出現,是禮與禮器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宗法封建領主貴族壟斷交通天人的特權合法化,神權、政權合而為一之后,進而實現祖先崇拜的社會功能化和政治化的結果,故而也是宗法制的必然體現。
青銅器銘文之內容及其字形,修辭、句式、文法均構成青銅器斷代的重要依據。同時更重要的是,三代青銅器銘文是中國最早而可靠的歷史文獻之一。而西周中期出現的冊命封賞之類銘文則更可直視為宗周宮廷文書,并可證《尚書》等傳世文獻之可靠。
如果說青銅器花紋所體現的現實人文精神尚不夠明確的話,那么與之并存的青銅器銘文則是這種社會政治人倫意義的直接證明。青銅器銘文的出現、定制和發展所反映出的正是原始崇拜,即多神拜物教的自然崇拜日趨淡漠而被祭祀文化、禮樂文化先后取代,禮樂文化最終獲得強勢發展的中國上古社會的實際歷史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