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2008年度流通領域金銀珠寶監測結果不合格名單,周大福集團周大福珠寶金行、廣福珠寶金行六福珠寶不合格被曝光!
號稱“18K鉑金鑲玉吊墜”鉑金含量卻為0,“玻璃”被標稱為“水晶”。省工商局公布了近期對省內流通領域銷售的金銀珠寶的監測結果,不合格率高達64%。廣州市天河城百貨有限公司出售的一款18K金鉆石戒指就因含金量不合格被通報。
省工商局抽查了廣州、梅州、東莞、中山、揭陽和潮州6市79家珠寶經銷商經銷的產品共300批次,合格率僅為36%.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標識和飾品質量,一些企業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現象。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18K金含金量必須≥750‰,而此次抽檢的部分18K金飾品含金量只有580‰、695‰,潮州市湘橋區榮泰豐珠寶金行銷售的“榮泰豐750白鑲玉戒指”含金量只有580‰,比標準值低170‰,是典型的虛標含金量。一些企業利用外觀顏色相同的特點,把“白K金”標稱為“鉑金”,鉑金價值要比白K金高一倍,如揭陽市中銀珠寶金行銷售的“18K鉑金鑲玉吊墜”鉑金含量為0,故意欺騙消費者。
還有一些珠寶企業用不規范的標注來欺騙消費者。他們把低值寶石標稱為相對高值寶石,如把“玻璃”標稱為“水晶”;把“染色石英巖玉、東陵石”標稱為“翡翠”;把經處理的寶石當作未處理寶石,如把“漂白充填染色處理翡翠(C貨)、漂白充填處理翡翠(B貨)”標稱為“翡翠(A貨)”;把人工合成寶石當作天然寶石,如把“合成立方氧化鋯”標稱為“鋯石”。本次抽查鑲嵌飾品中有個別鉆石飾品標稱級別與實際級別相差較大,如潮州市湘橋區金馬珠寶行銷售的“18K金鉆石吊墜”,標稱凈度級別為“VVS”級,實際檢測結果為“SI”級,相差2級,品質嚴重不符。
另外,在番禺市橋的金田珠寶行和番意珠寶商行抽查的4件鉆石飾品,按照標準規定≥0.20克拉的鉆石,應明示鉆石級別,但企業未予明示。經檢驗,這4件鉆石的凈度級別均為平共處“P”級,具有明顯的瑕疵。省工商局消保處負責人表示,這種隱瞞商品級別的行為,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并可能給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另外的問題就是飾品質量稱量不準確,飾品質量是出現買賣糾紛時確認爭議對象的有利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