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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的伎倆
第一種:擦邊球。模仿著名商標,使消費者誤認是著名商標而購買。對于文字商標將一些著名品牌加上前綴或者后綴,例如將“華倫天奴”,加上前綴變成鬃“華倫天奴”,加上后綴變成“華倫天奴”鬃。
實際上,世界品牌有前綴后綴的并不多,即使有,也是一般人所熟識的幾個。
第二種:著名商標變商號。將著名的商標注冊成為自己的公司商號,混淆公司名稱與品牌名,使消費者誤以為著名的品牌就是這家公司生產的。比如將著名的名牌“啄木鳥”中文商標注冊為“九江啄木鳥……公司”、“深圳啄木鳥……公司”、“上海啄木鳥……公司”等,然后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在專賣店的裝潢上大膽模仿著名商標的專賣店,在被行政機關查處的時候理直氣壯地說:“我使用自己公司的名稱還不行嗎?”玩得更高明的是在國外或香港將著名的商標注冊為自己的商號,更讓消費者真假難辨。
第三種:海歸殼。通過國際注冊公司在海外注冊公司和申請商標,使消費者認為這是國外的公司生產的,是國外的品牌,但是企業的產品仍然在國內生產和銷售。他們這種品牌都號稱在海外有研發機構,實際上是徹頭徹尾的國內生產和國內工藝,產品的品質、工藝、設計都是國產的。
第四種:自己“監制”國際品牌。自己生產的產品,打上某某監制,似乎給人品質保證的感覺。為了拉近自己與知名品牌的關系,一些經營者甚至自己親自“監制”國際名牌。具體做法是在香港等地先注冊一個名稱和一些國際名牌非常相似的公司,然后在自己生產的產品上打上由這家公司監制。給消費者的感覺是國際名牌的公司對這些產品進行質量監控與質量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