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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專家多年努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標準《和田玉》、《和田玉實物標準》制定完成,為不同種類的“和田玉”確定“及格標準”。日前,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召開征求意見會。
在此次完成的《和田玉》標準中,首次將“和田玉”分為八大類,即羊脂白玉、白玉、青白玉、青玉、黃玉、墨玉、糖玉、碧玉。標準中規定了和田玉的術語、描述方法、定義、命名規則、分類、鑒定、實物標準樣品、鑒定證書和標識。標準中還規定,不允許單獨使用玉或玉石代替“和田玉”或“和田玉”分類名稱,不能以產地修飾“和田玉”基本名稱或“和田玉”分類名稱,如且末青白玉等。
該標準中,不再涉及“籽料”、“山流水料”、“山料”等傳統分類。新疆巖礦寶玉石質檢站常務副站長岳蘊輝解釋,“籽料”、“山流水料”、“山料”是按照地質產狀劃分的,由于沒有具體指標或參照物,這些代表玉石的特征可以人工模仿,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新疆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的工作人員說:“如果給品級最高的和田玉打100分,那么樣品就是60分,僅是及格標準。這樣做的目的是,為和田玉鑒定制定標準。”
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成秉勇表示,自治區地方標準《和田玉》、《和田玉實物標準》將成為地方強制性標準,順利發布實施后,將申報國家強制性標準。
2003年3月,在新修訂的國家標準GB/T-16552《珠寶玉石名稱》中,首次將“和田玉”寫進國家標準。也就是說,“和田玉”不特指某一個產地的玉石品種,而演變成天然玉石的品種名稱。
其中,羊脂白玉、白玉、青白玉、墨玉、黃玉代表該玉石種類顏色的最低界限;糖玉、碧玉、青玉只是該玉石種類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