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的消費熱潮尚未完全退去,國慶節又即將來臨。很多商家以抽獎為手段,開展了多種形式的促銷活動。在一家大型超市珠寶租賃柜臺舉行的“購物抽獎”活動中,大獎頻現,中獎顧客可以免費領取珠寶首飾,但需要按折扣上交幾百元不等的珠寶加工費。在巨大的利益刺激下,不少人反映自己中過“大獎”,但事后有上當受騙的感覺。這些所謂的“大獎”到底靠譜嗎?帶著疑問,記者來到一家大型商場進行實地探訪。
半小時內頻現“一等獎”
青島市中山路某商場,在一樓的一家珠寶首飾柜臺旁,醒目的放著“贈品領取處”的牌子,一對情侶正在抽獎。記者走上前去,從服務員提供的中獎說明中看到,一等獎得主需支付珠寶標價25%的費用,二等獎30%,三等獎40%。此時,這對情侶恰好中了“旗開得勝”的一等獎,售貨員說:“這么高的獎項,抽中實在不容易,幾天都沒碰到你這么幸運的了。”說話間就熱情地幫忙挑選珠寶,正在這對情侶猶豫不決之時,另外一名女子拿著商場購物小票來此抽獎,刮開后是“謝謝參與”。見該女子沒有中獎,加上售貨員提供的權威機構(中國商業聯合會珠寶首飾委員會)的鑒定證書,剛才中獎的情侶放心了不少,在售貨員的百般勸解下,挑選了一件原價為1620元的“翡翠吊墜”,折后405元。隨后又有一位五十歲左右的女士同樣中了一等獎,售貨員向她推薦了一款1480元的首飾。這時另外一位以“顧客”身份手持贈品券來抽獎的女士說:“黃金貶值,買塊玉,只能升值”,這讓猶豫著的中獎女士下定決心買了下來。十分鐘后,又有一家三口也中了個一等獎,當售貨員向他們出示中獎付款說明后,一家人決然離去。
價格虛高警惕“促銷陷阱”
抽獎抽到一等獎,幾千元的珠寶只需幾百元就可以買到,天上掉餡餅兒的事情誰不動心。事實上,上述的這對情侶并不是第一個遭遇“掉餡餅”的人,在青島當地論壇上,已有多位網友反映自己或朋友曾花錢買過教訓。據調查,同樣的抽獎活動在臺東、李滄等幾家大型商場也有。在“中獎”之后,顧客通過專家對珠寶的鑒定,上網對相關情況的查詢,也有上當受騙的感覺。有網友爆料稱,其實抽獎箱內大部分券都是一等獎,就是利用了消費者貪便宜的心理以及難以分辨翡翠玉石價值的弱點,借機推薦消費者購買價值連城的“A貨翡翠”。
據工商局李滄分局工作人員調查發現,很多消費者熱衷的抽獎模式,并不能帶來真正的實惠。商場珠寶抽獎活動是屬于“商家組團”的銷售方式:商場和珠寶首飾店合作,消費者結賬時會收到收銀員送的“贈品券”,標明贈首飾一件,當消費者去珠寶店領取首飾時被要求再抽獎一次,獎品不是現金也沒有實物,而是購買該店商品享有折扣獎勵,一兩折的低價誘惑經常會使消費者心動購買一件本不需要的昂貴商品。
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工商局《關于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5000元。其根本目的就是禁止經營者利用消費者的投機心理來誘導消費者的市場選擇,鼓勵和促進經營者開展質量、價格、服務方面的公平競爭,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青島市消費者協會相關人員表示,經常會接到消費者關于珠寶商家欺騙行為的投訴,并提醒消費者:“勿貪圖便宜而落入消費陷阱。如果參與抽獎,要注意保存購物小票、抽獎票據、宣傳單和抽獎所獲得的贈品和獎品,并注意收集發票和相關的證據,一旦發現抽獎活動商家有欺騙行為、中獎獎品有質量問題等,都可以通過工商12315進行投訴。”
監管缺失顧客成“冤大頭”
俗話說:“黃金有價玉無價”。借著人們對于玉石的鐘愛,在商場上,一些不知名的珠寶經銷商先虛高定價再打折,已經不是行內的秘密。據了解,商家從批發回來到賣給顧客,中間經歷了幾層環節,其中有商場扣點、宣傳推廣費用、人員工資、裝修折舊等,而每項費用都會體現在價格中。隨著中秋及國慶節消費熱度的持續,商場的珠寶價格大戰繼續上演。業內人士指出,盡管珠寶有的已低至三折出售,但商家仍有賺頭,消費者肯定要花一筆冤枉錢。那么這個價格該由誰來監管呢?
據了解,雖然國內在珠寶估價上已經有了一定原則,但在實際實行中卻很難形成統一的標準。目前,珠寶行業內部對于珠寶的估價主要依據其色澤、凈度、重量的差別及拋光等后期加工水平的高低決定。對于商場上抽獎銷售的珠寶價格的監管,記者從物價局相關部門了解到,市場上珠寶產品的價格除了受社會平均成本影響外,往往因為品牌不同,個別品種成本也不同,因此物價部門測算出來的社會平均成本只是商家最終定價前的參考,具體的定價還依賴于市場。不過,由于珠寶從生產到銷售環節非常復雜,珠寶市場也由專業的鑒定機構、質監、物價、工商等機構共同管理,各環節之間交叉監管的缺失,使這種動輒2-3折的大折扣成為了管理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