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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寧波網報道,3月12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市黃金珠寶協會聯合出臺《寧波市貴金屬及珠寶玉石飾品消費爭議解決辦法》,規定黃金珠寶等以舊換新,商家將按當日牌價收取最高不超過10%的損耗費。這是國內首次將貴金屬等損耗率列入消費爭議處理辦法。
隨著生活條件改善,市民對黃金、珠寶、玉石等飾品需求量逐年增加。同時,黃金、珠寶等消費爭議也在增加,從市消費維權信息管理系統查詢到,2011年市消保委受理并辦結黃金、珠寶、玉石等飾品投訴19起,而2012年增加到30起,同比增長56%。
新修訂的辦法對有成色標定的黃金、鉑金、鈀、銀飾品及其合金,珠寶玉石飾品都作了規定。
辦法提出了消費者對貴金屬及珠寶玉石飾品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的更換辦法:貴金屬首飾更換以克數按當日牌價置換,消費者應承擔損耗及加工費,黃金飾品損耗率3%以內,鉑金飾品損耗率10%以內,加工費為當日牌價的10%以內,以件銷售的貴金屬飾品按售價的10%收取損耗費。珠寶玉石飾品更換時,消費者可根據舊首飾購得的實際價格抵扣新首飾的實際相同價格的金額,再支付差額部分。消費者可享受首飾更換時商店的折扣優惠。消費者應承擔加工費及必要的損耗費。珠寶飾品損耗率在10%以內,加工費另計,必須明碼標價。
市黃金珠寶協會秘書長周素珍表示,協會80余家會員單位將率先執行損耗費的最高限價,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