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0日 香港 黎明、劉德華與楊千嬅一直信誓旦旦揚言未婚,但卻被揭發已于美國秘密注冊拉天窗結婚,大話現形!其實記者去年3月已率先踢爆黎明與樂基兒已婚,但他們矢口否認,直至結婚登記昨日曝光,鐵證如山!至于之前揚言結婚一定會公布的劉德華,被踢爆已婚后實時在網志道歉,但粉絲對他撒謊一事大失所望,紛紛留言炮轟!
現年42歲的黎明(Leon)與28歲的樂基兒(Gaile),2005年因紅酒結緣,雖然年紀相差14年,但拍拖期間一直恩愛,樂基兒更是黎明罕有高調承認的女友。去年3月13日,記者率先踢爆他們在馬爾代夫秘密舉行婚禮,惟二人矢口否認,有指樂基兒當時因有大量代言合約在身,如結婚便違約,要作出巨額賠償,故被迫“睜著眼睛說大話”!
去年3月9日注冊
可惜紙包不住火,記者昨日翻查內華達州一個提供公眾數據的網頁,在結婚注冊紀錄一欄,發現黎明與樂基兒去年以英文原名“黎明, Lai Ming”及“Lai, Gia”在美國登記結婚,通知日期是3月7日,而正式注冊日期則是3月9日,二人去年3月已結為夫婦一事鐵證如山,這年多來的大話也無所遁形!
黎明所屬的東亞娛樂方面,昨日響應旗下藝人劉德華與楊千嬅秘密結婚一事時,大賣關子表示尚有一位藝人已婚,相信所指的正是黎明:“除了劉德華、楊千嬅已結婚之外,我們公司還有一個藝人也已經結婚,大家不妨去查嚇。我希望他們可以一次辦婚禮,這樣大家不用浪費太多時間做很多多次人情,哈哈。”并表示公司上下亦為他們高興。
模特兒公司不反對
雖然東亞娛樂方面大方為黎明“公布”喜訊,但樂基兒所屬的模特兒公司CalCarrie's似乎對其婚事懵然不知,發言人愕然地說:“是嗎?不清楚啊!我們沒有說不允許旗下的模特兒結婚,不過沒有聽她說過,如果結婚這么開心,她一定會說的。”至于黎明的手提電話已轉駁至留言信箱,僅透過Amusic傳媒總監沈小姐說:“沒有響應,就算明天有機會見到記者,都不承諾有響應。”而黎明則于昨晚5點45分乘坐保母車返回上水獨立別墅,并派司機叫記者離去:“他不會出來的,你們可以收工啦!”
婚姻獲香港認可
坊間流傳在美國賭城注冊結婚,婚姻不獲香港承認,黃國桐律師對此說:“賭城的婚姻制度和香港一樣,所以在那里注冊的婚姻,是受香港法律認可的。”至于離婚后的財產分配,他表示如夫婦是香港居民,將以香港法例處理財產問題。至于謝偉俊律師則表示,夫婦離婚后可瓜分對方一半財產,如夫妻屬不同國籍,財產分配則視乎離婚國家的法律而定。
美國結婚文件任看
黎明、劉德華與楊千嬅三位天王、天后,之所以一次過被踢爆秘密結婚,全因美國的結婚證明文件都能在各郡的市鎮登記局(County Recorder's Office)官網搜尋。以拉斯韋加斯為例,新人在當地舉行婚禮后,婚禮主持要在10個工作天內向克拉克郡的登記局匯報,而當事人亦有法律責任申報證明文件,不過官網只會刊出部分基本數據,其它私隱仍受到保護。
舒淇押后訪問避記者
與黎明苦戀多年的舒淇,昨晚在北京出席華表獎,本答應受訪的她,為免被問及黎明的婚訊,臨時改為午夜出席慶功宴才受訪,明顯避記者。其實她早前被追問黎明婚訊時曾說:“如果是真的是一件喜事,我會祝福他的。”
好姐妹贊登對
歐陽妙芝:祝他們幸福,俊男美女好匹配。(瞞著你們啊?)這個是私生活,不一定要和人交代,開心就好。
陳嘉容:他們兩個好襯!現在可以名正言順叫她做“黎太”,好替她開心,我會發短信恭喜她的。
Rosemary:只要她開心就好啦!不過,每對情侶的關系不同,要發生的事始終會發生。
孫敬安:黎明沒有跟我提過結婚,不過都不奇怪,應該是真的。(有沒有去美國觀禮?)沒有,不過都替他們開心。
林肇基:如果是真就恭喜他,還會送禮啊!他和樂基兒一齊,結婚是遲早的事,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謊言逐句捉
黎明、劉德華與楊千嬅在曝光的結婚日期后仍連聲否認,聲稱“未結婚”或“結婚會通知大家”,睜著眼睛說大話!
黎明
2008年3月16日:透過公司發言人否認娶樂基兒。
2008年3月21日:黎明度蜜月后返港,被追問婚訊只說:“No comment(無回應)!”樂基兒也在臺灣死撐:“我沒有結婚,也沒有懷孕。”
2008年3月30日:樂基兒出席活動,大會的英文新聞稿將其名字寫成“樂基兒 Lai”,但她否認跟夫姓。
2009年5月19日:被指今年娶樂基兒的黎明,在個唱記者會上以“沒沒沒”回應。
2009年6月23日:有指樂基兒憑夫貴出入馬會,黎明露口風:“我是會員就可以。”
楊千嬅
2009年8月18日:楊千嬅獻唱《真命天子》,問到是否指丁子高,她說:“這個世界沒有一定的保證啊!”
2009年8月20日:被追問何時結婚,楊千嬅斬釘截鐵表示今年一定不會發生。
2009年8月21日:楊千嬅錄像《勁歌金曲》時表示,最需要老板送假期給她,問到是否結婚,她說:“命都保不了結什么啊?”
2009年8月22日:問到何時披嫁衣,楊千嬅說:“未呀!搞好身體先。”丁子高則說:“我工作好忙。(不是今年結嗎?)沒有說是。”
劉德華
2009年2月25日:劉德華被指與朱麗倩在4月結婚,并在馬來西亞商討婚事,但他不作回應。
2009年2月26日:劉德華接受有線《主播會客室》訪問,揚言如有日結婚,一定會公開,因為結婚與生寶寶是不能隱藏的秘密。
2009年3月2日:劉德華在簽唱會上重申沒有結婚,并表示如結婚,一定會告訴大家。
6/4/09: 盛傳是劉德華與朱麗倩的結婚大日子,但有指婚禮延期,劉德華的內地助理表示,若有婚事會在官網公布。
2009年4月13日:劉德華否認到訪馬來西亞,擰頭以“沒有呀”否認婚事:“我沒有這個時間表。”
有損杰青榮譽
黎明曾先后獲選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獲特區政府頒授榮譽勛章及銅紫荊星章。劉德華則先后獲選杰青及世界杰出青年,去年獲香港特區政府委任為太平紳士,而楊千嬅也為十大杰青。三人的社會地位舉足輕重,這次被揭隱瞞已婚,令不少粉絲失望!白韻琴說:“說謊不是好榜樣,就算做名人不代表有特權說謊。如果只是隱瞞,不可以指摘他,但如果真是說謊,就點補救都沒用,要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