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花了近千元買的千足銀翡翠吊墜項鏈原來只值兩三百元。”最近李先生把他買項鏈的證明書拿出來給專家看時,專家告訴他,證明書上并沒有明說是天然翡翠,他被“忽悠”了。日前,當李先生帶著項鏈想找那家首飾店鋪準備討個說法時,才發現那家店鋪在去年年底已經搬走。近日,廣東省質監局對130家企業生產的珠寶貴金屬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結果顯示,產品批次不合格率為24.46%,六成玉石產品標識不合格,部分銀首飾“短斤缺兩”,純度不夠。
省質監局:六成玉石產品標識不合格
近日,廣東省質監局對130家企業生產的珠寶貴金屬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抽查結果顯示,產品批次不合格率為24.46%,其中產品“標識不符合”的批次占了不合格批次的大多數。本次抽查的珠寶貴金屬產品包括玉石產品和貴金屬產品兩種,其中,玉石和鑲嵌寶石類珠寶存在突出問題。據介紹,有一些生產加工企業生產銷售的千足金鑲嵌寶玉石、925銀(純度為925%)鑲嵌寶玉石的首飾,對上面鑲嵌的寶玉石不作明確標識,本次抽檢中,就發現有千足金鑲嵌漂白注膠處理翡翠、925銀鑲嵌漂白注膠翡翠的首飾的情況。抽查還發現,有六成玉石產品的標識不合格。抽查還發現,一些生產加工企業在銷售千足金、925銀鑲嵌B貨翡翠(漂白注膠處理翡翠)的戒指,只寫“925銀戒指”、“千足金戒指”,對翡翠不作標識。
事實上,國家強制性標準GB11887-2002對印記有明確的規定:印記內容應包括廠家代號、純度、材料以及鑲鉆首飾主鉆石(0.10克拉以上)的質量。生產企業如果不標明自己的企業印記,那么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市場后就無法追溯出生產源頭。
在此次抽查中,檢測人員發現,部分銀首飾“短斤缺兩”,純度不夠。一共有18件產品因貴金屬純度不符合標準要求而被判定為“產品質量不合格”,部分標注純銀的首飾甚至是表面鍍銀、內為銅料的“假貨”。抽檢還發現,在不合格的銀首飾中,有的標稱是千足銀,即純度是999%,但實際上純度只有944%。,一些925銀飾,實際純度只有850%。
建議:不能僅相信銷售員的承諾
專家建議,消費者在選購金銀珠寶時應注意看清飾品標簽上的標注內容,開具票據的飾品名稱必須與標簽上標注的一致,不用數字或字母等代號表示;銷售員口述的產品質量指標應與票據書面標注一致,不能僅相信銷售員的所謂保證、承諾,并注意保留購買憑證;購買貴重珠寶玉石飾品時,應向商家索要寶石鑒定證書或鉆石分級證書,以免受騙上當;對購買的飾品有疑問時,應及時送到檢驗機構鑒定,檢測結果若沒問題可放心佩戴,若有問題可找商家處理。購買珠寶玉石還是應去大型商場或正規的店鋪,不要去路邊小店或小攤上買。另外,拿到手中的鑲嵌飾品要從各個角度對著強一些的光線仔細觀察,從能看到玉石部位的各個角度透光看,檢查是否有裂痕、藏點、棉塊等。盡量選購玉石周圍用金、銀鑲嵌比較簡捷的款式,因為有些商家可能會用漂亮的花樣來掩蓋玉石上面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