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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Carat)作為重量單位,起源于歐洲地中海邊的一種角豆樹的種子(稻子豆),盛開淡紅色的花朵,豆莢結褐色的果仁,長約15厘米,可用來制膠。角豆樹有一個奇特的現象,無論長在何處,它所結的果仁,每一顆重量均一致。在歷史上這種果實就被用來作為測定重量的砝碼,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種重量單位,用它來稱貴重和細微的物質。
直到1907年國際上商定為寶石和黃金的計量單位,沿用至今。鉆石以克拉計重在世界上是法定的,但某些高檔寶石因大顆粒的成品越來越稀少,像紅藍寶、祖母綠、碧璽、海藍寶、金綠寶石……等等目前也在使用克拉作為計量單位。以實際重量乘上每克拉單價,也就是某一顆寶石的價格。
1914年,國際上把“克拉”的標準重量定為200毫克。古書中的“克拉”同現在的克拉有所不同。古書中1克拉約為205.3毫克,如果換算成公制克拉,則應除以1.0265。同時各國或各地區的克拉值也不全部相同。1克拉又分成100分,10分以下的鉆我們稱之為“小鉆”或“散鉆”。